当前位置: 食品健康 健康

国家药监局:9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2024-03-12 17:03:10作者:来源:人民网 阅读量:673

国家药监局21日发布通告,9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信息显示,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深圳市发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市骄子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发道无硅油控油修护洗发液等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多为洗护发产品,其中3批次检出了同一种禁用物质三氯生。此外,有5批次存在同一种不合格项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国家药监局表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记者孙红丽)

  附:9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我要评论
请先登录
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全部评论(0)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经济时报社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10-81785180;邮箱:oknews@126.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经济时报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图文/PRODUCT 更多
相关栏目:

食品 健康 三农